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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3-18 16:32:03 |   作者: 乐鱼体育官网在线登录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0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主要是做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无机化学品、羧基氯化物、羟基氯化物、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基本的产品包括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氯乙酰氯等)、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和聚醚酮酮(PEKK)等。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行业大类代码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工新材料是我国化学工业体系市场中需求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化工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是我国由“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重要的工业基础之一。就公司产品的发展情况来看,氯化亚砜应用范围在不断扩大,医药、农药、染料等传统领域需求平稳增长,甜味剂、锂电池等新兴领域将带动氯化亚砜新的需求;芳纶聚合单体国内产能集中度高,下游芳纶产品应用广泛,受益于近年来国内芳纶产业的快速发展,芳纶聚合单体产品需求预计将维持持续性增长;为有效遏制国外在高端材料领域对国内的技术封锁,以聚醚酮酮(PEKK)为代表的高端新材料产品肩负着国产替代的历史使命,成为打破国外垄断和技术封锁的重要突破点。

  2023年,公司部分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偏弱,部分化工产品价格下行并维持在低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在一定程度上给产能消化及产品毛利带来很大挑战。其中,受氯、硫等原材料价格在低位波动影响,2023年度氯化亚砜需求增长不及预期且售价始终维持在低位,毛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芳纶聚合单体国内产能集中度高,下游芳纶产品应用广泛,芳纶下游需求总体向好,且在国产替代进口的趋势下,国内芳纶需求量旺盛,预计将带动芳纶聚合单体需求量持续增长。2023年度,受原材料价格影响,芳纶聚合单体价格略有波动。

  公司是全球最大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国内芳纶单体龙头公司,兼具产业链优势、规模效应与成本优势,利润安全垫较厚,且拥有稳定的客户资源。公司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较高,业务整体盈利能力较强,近年受益于芳纶需求旺盛且逐步由国产替代进口,芳纶聚合单体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业绩提供了有利支撑。但2023年以来,氯化亚砜价格一路下跌,公司整体营收和利润均面临较大压力,营收和利润规模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及新型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涵盖无机化学品、羧基氯化物、羟基氯化物、新型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主要产品有无机化学品(包括氯化亚砜及硫酰氯)、羧基氯化物(包括芳纶聚合单体、对硝基苯甲酰氯、氯乙酰氯等)、羟基氯化物(包括氯醚等)和聚醚酮酮等。公司建立了以氯、硫基础化工原料为起点,逐步延伸至精细化工中间体氯化亚砜、进一步延伸到羧酸及羟基氯化系列衍生物产品,再到高性能高分子材料聚醚酮酮(PEKK)、锂电池用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等产品的立体产业链结构。目前,公司系全球最大的氯化亚砜生产企业及国内领先的芳纶聚合单体生产企业,公司基本的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均由公司主持/参与编制,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

  公司所产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性能纤维、高分子新材料、农药、医药、食品添加剂、锂电池等行业。其中,公司核心产品高纯度芳纶聚合单体主要用于生产高性能芳纶纤维,终端应用于国防军工、安全防护、工业环保、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公司产品品质优异,深受客户的认可,销售市场遍布中国大陆、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已同美国杜邦公司、日本帝人、东丽新材料、韩国科隆、泰和新材等国内外主要芳纶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成为该等企业的合格材料供应商。

  公司成立至今始终坚持产业深耕,经过多年发展,已构建成熟高效的运营体系并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在技术研发、生产规模、循环工艺等方面具备竞争优势。公司系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持/参与了主要产品氯化亚砜及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对硝基苯甲酰氯的行业标准制定,并承担包括“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项目”在内的多项重大科研项目。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技术工艺、提高产品收率,并研发了二氧化硫与氯化氢气体的分离与循环利用工艺,形成了一条绿色循环经济产业链。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股东张一卓、张淇媛、张皓博为股东张松山的子女,张一卓已将其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淇媛、张皓博的共同监护人赵丹琳女士(张松山先生之配偶)已同意将张淇媛、张皓博所持有的汇邦科技的股权委托张松山先生管理。张松山先生通过直接持有和受托管理汇邦科技的股权合计53.00%,为汇邦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3月14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邹健先生、田文利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2023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3月)》。

  (十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3月14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2023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报告摘要》。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7,989,001.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9,963,960.48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96,396.05元,再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04,124,767.68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2,996,332.11元。

  基于2023年度公司的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四川华信是一家主要是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成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川华信自担任本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以来,公司对其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各方面均表示满意。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成立日期: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386.4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家。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陈杰: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唐秀英: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李鲜:2014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从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何均,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除注册会计师陈杰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外,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以及通过调研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后,审议通过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中首期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已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87,414,481.75元(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公司及潍坊凯盛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99.6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审批通过的额度和期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在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赁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8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备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4.51%的股份,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38,878.93万元,净资产为90,273.61万元,营业收入34,262.12万元,净利润为7,865.72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经营范围:铝材、铝棒、铝锭、镁锭加工、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6,575.75万元,净资产为7,295.98万元,营业收入11,699.24万元,净利润72.22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王永先生为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永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松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零售(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农药批发(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介绍: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乙草胺10000吨/年,2-甲基-6-乙基苯胺10000吨/年(中间产品邻甲苯胺8120吨/年是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资销售;农业、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6、关联关系介绍: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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